关于摄影

October 9th, 2009 Nick Cheng 7 comments

摄影,我似乎也发烧了些年头。记得中学时候就玩过那个美能达300的机器。至于小时候看我爸用他借来的海鸥4A,则不再此列了。

我爸本身也是摄影爱好者,不过按他的说法,年轻时候买不起,借来玩,等有我特别是在有我妹妹以后,就放弃了这个爱好。退休的时候,他买了个F80 + 24-120,重新开始了他的摄影之旅。

后来,我给他买了个Kodak6490,没想到一发不可收,他还拍了些获奖的片子,于是我又上ebay开始给他物色DSLR了。想办法拍了个D100,发到雅虎美国总部Sunnyvale,CA,然后请谭晓生同学去美国出差的时候帮我带回来,结果自己在送出去之前,拍了些片子,自己开始舍不得了,只好又去fengniao淘了个二手。

再后来,就是不断的买镜头,外设的过程了。累计有:50/1.8, SP90微,70-300G,12-24/4,70-200VR,银广角,Carl Zeiss Jena Flektogon 2.4/35mm,等等。后来哥们不小心摔了我的D100和银广角,我就只好重新买了个D2x,在顺便给我爸买台D200了。

现在相机越来越好,D2x+70-200,稍微有点短,不过一般的体育和肖像时还算利器。特别是在拍摄体育照片的时候,超快的合焦速度,和xx fps的连拍,给我留下了很多好的纪念。

Ultimate Frisbee Layout

不过,由于D2x实在太大,所以,现在我带相机的机会越来越少,从而出片量大幅度下降。而这么大的机身,太引人注目,导致我更中意的人文片,无法不惊扰被摄者而进行拍摄了。

 

今天看了万同学的blog,只有一台小卡片,拍的东西委实不错。特别是构图,想法,比我强。让我顿生颓意。看来啊,我现在摄影越来越浮躁了。

很想卖掉我的d2x和70-200,然后买个小Leica M6,低调的拍人文。只是IT出身的人实在忍受不了胶片的冲洗扫描的数码化过程。

继续纠结中。

对了,另外再推荐下backtree同学的blog,他属于技术又扎实,又有想法的人。我尚且比万同学稍微多一点基础知识,而在backtree的面前,我就不能望其项背。

路漫漫其修远啊,吾将继续郁闷纠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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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一

October 9th, 2009 Nick Cheng 4 comments

我的十一,意外回到贵阳,见证了世间的悲喜,大姨给自己找的一处面水背山斜眺修文县城一隅的归宿,我去了,桂花香气四溢,我表哥说,应该是金桂吧,环境不错。真好。

从山上下来,直奔同学的婚礼,我自己驾车去的酒店,汽车停在门口,看见新娘,新郎官,还有钟凯姜可立几位老兄都在等着,见我到来嘴巴都合不拢了。我只能苦笑。除了杨益松一直帮着我表姐她们在张罗,我回家的第一天晚上一直在等着我出现,陪我聊到一两点,其他人谁也不知道我要回来。

待了三四天,恋恋不舍的离开家人,去了长沙。

走的时候实在心理矛盾,一方面想要多陪陪父母,走的那天还是中秋节,一方面也应承了小马哥去参加他的婚礼,最后只有这一班飞机可选了。中秋节的晚饭,我们提前到了4点钟吃,喝着我娘自酿的葡萄酒,真是感慨万分。

小马哥的婚礼很热闹,来了几个同学,也见到了几年未见的前女友,一直有联系,不过也有四五年没见了吧。现在她也是她们单位call center 的老大,孩子也几岁了。

晚上照例是折腾新郎官。我是听说过没见过,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主力当然不用我,而且我是新郎的朋友,怎么能亲自下手呢。新娘子的几个同事,和她一样,全是长沙女子特警,他们的男朋友们,可真没放过小马哥,只见小马哥最后穿着内衣短裤捧着喜烟喜糖,要求他到酒店外面去,卖东西卖到20块钱再回来。长沙人看来对这个见怪不怪了,很多人路过都主动喊:新婚快乐!恭喜恭喜! 一群姑娘陪着小马哥,围上停下的过路车七嘴八舌的解释,很多人拿了烟,真的也留几块钱下来。居然路过的还有一辆车是新娘子她们队的师姐,给了两块五毛钱。最后一根烟,最后5块5的差价,小马哥拦下一个空驶出租车,出租大哥真灵泛,停车,恭喜,点烟,掏钱–10块!小马哥超额完成任务。

呵呵,有意思。我一直在看,也一直记得下午的时候其他人都走了,新娘子也去办事了,就我和小马哥俩人喝酒,流泪。为什么呢?高兴?怀念?不舍?或许都有,或许是我们都想起了那青春岁月吧。

大学时候,最后的散伙饭我们吃了一次又一次,一次比一次人少。

最后的又一次,我们在长沙交通学院的一条街,怡轩酒家,我们这顿饭从5点吃到了11点熄灯,不知道喝了多少扎啤,也不知道饭桌上换了多少人,这就是一个流水席,所有路过的熟人,不熟的认识的人,都坐下来,吃,喝,反正没换的就我和小马哥俩人。最后老板催我们走,说已经熄灯了,我们才知道时间。小马哥把我送回了通程大酒店(我当时公司在这里,我住公司),他后来说,他自己也不记得自己怎么回去的了

8年过去了,我们又在一起喝酒,真开心。

恩,我也挺喜欢这些地方的,贵阳,长沙,苏州,南京,广州,或许以后我能再到这些地方去生活呢。

不过,就算我真的回去了,可我的好朋友们一个一个的都结婚了,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儿女之后,谁还有空陪我呢?

有些东西,或许真的不回来了。

Cycle of Life

September 30th, 2009 Nick Cheng 8 comments

又一次在飞机上写东西,这一次回贵阳却是始料未及的。原计划十一去长沙,刘侃同学已经想办法定下了今晚的火车票,我和他又可以在火车餐车上小酌,就在距离上火车还有6个小时的时候,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大姨昨晚病去了,震惊之下,赶紧把今天一天的事情全部重新安排,以便赶回家去看看,聊尽片心,更关键的是要看看我妈和表哥表姐。

不禁感慨人生苦短,由于中国的环境污染,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人的压力大,而且乍富的中国人,尚且对于饮食缺乏抵抗力,还是想吃就吃的阶段,因此导致1/4至1/3的去世人群是癌症所致。

本来死亡就是一个纠缠了我多年的哲学命题。记得那一次,我还没上学的时候,可能是五六岁吧,当时是吃午饭,因为和妹妹闹别扭(小孩打闹是天性),父母说了一句:“将来爸妈不在了,只有你们俩了,你们兄妹俩还不好好的互相照顾。你当哥哥的还不带好妹妹”其实就是半开玩笑的一句话,也没指望我能听懂多少。当时我顿时意识到这个问题,真是恍若霹雳一般,知道父母总将离我而去,顿时不说话了,一个人躲在一边,捧着面条碗,泪流满面。

从那一天,我长大了。

哲学命题大概是说:一个人自出生之后,能够意识到“我”这个概念,就是从婴儿期进入儿童期的分水岭。因为他已经可以区分自我和外部的世界,并且能否明确的用语言和意识来体现自我的意志和存在了。而一个人真正意识到死亡,那就是他告别童年的标志了。

多年来,很多很多的夜晚,会在床上辗转反侧,因为这必然的终结,同时又是无尽和永恒的,让人仿佛堕入冰窟。这样的情况,往往每次都会持续一段时间,半个月,几周,不等。然后慢慢的因为思维上一些其它的事情的介入而得以分散注意力,能好转。再过一过,学会了自我冥想,尽力的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就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前额的某个部位,直到睡着。

人慢慢的长大,一晃也三十多了,忽然发现,身边慢慢的有些人就离自己而去。有同学,有亲人,有朋友。或或许,长大就会这样吧。

记得刚上大学时候,我认识的一个姐姐,铁五局公安处一个女孩子,因为我去帮她们装计算机而认识,因此有一年的时间,我们能够经常见面。她会给我介绍一些书,记得她当时一直在看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说我也想看看,她说:等你大学毕业了吧。你现在的年纪不适合看这样的书。于是送我了一本张炜的《我的田园》。后来,在我强烈要求之下,送了我一本波伏瓦的《人都是要死的》。

波伏瓦是著名的萨特的女友,是一个很有才华和建树的女子。这本书写了一个永远不会死去的人,因为永生而永远的承受所有自己认识的人爱的人都最终会离自己而去的痛苦,对于他来说,生命,奉献,爱情,都没有意义,因为没人会看重他的这一切;而他的每一次付出,也都给自己最终留下一段痛苦的回忆,于是,他给自己的永生下了一个定义,“天谴”

书看了很多,人依旧煎熬,可是,能做点什么呢?

在twitter上有一个女孩子,无意中看到她的推,经常会写到一些佛学心得,和她自己的一些事情,写她在医院的检查,写她身体上的煎熬,原来,她得了比较严重的病症。从twitter上,可以看到她的坚持,她的坦荡,她研习佛学的收获。可是,这后面是多么鲜活的一个年轻女子的点点血泪,又有几个人能真的感受到呢?就算感受到,又能如何呢?

记得中学时候喜欢的一个作家,周国平,看过他的一本书《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哲学家出身的他,对于人生感悟更深,因此他的散文和随笔,会胜过很多无病呻吟的风月小说。当年我用过的ID,守望的距离,就来自于他的一本散文集。

《妞妞》,是他写的自己的女儿,因为一连串的意外,造就了一个无尽的悲剧:

一次性爱的意外,孕育了一个小生命;

一个穷追不舍讨教问题的女读者深夜打电话,妻子吃醋,一个人在客厅睡,不肯进房间,着凉导致了发烧;

托人找关系,一个医生为了验证自己肺炎的判断,长时间违规的使用X光作胸透,导致了胎儿受到影响;

于是,妞妞出生后,眼睛有了毛病。学名我已然忘记,但是叫起来应该有一个“母细胞”什么瘤。学医的朋友一听,就说:没戏了。叫这个名字的都不是良性。

于是,杜鹃泣血般,字字血泪的父亲的札记,记录了妞妞短暂的一生。最终,妞妞去了,而俩人,也离婚了,因为他们在也无法承担哪些记忆,俩人哭着分开了。

为什么人生总是要有这样那样的离别,来让我们明白生命的可贵呢?不用这样来警示我们了,我们已经懂了!

记得小时候爱去大姨家,她家有个院子,院子里有个小花圃,里面种着花,有向日葵什么的,在院子里我和表哥总有无尽的东西可以玩,抓蚂蚁放在纸做的小船上,放在大盆里漂流;盆里还有从外面小河沟捞回来的虾和小鱼。

大姨做的面点堪称一绝,可以做成各种花样:小金鱼,桃子,还能点上一点红,再放点糖揉在面里,不爱吃饭的我也能爱不释手。

记得当年,我妈来到贵阳,也是跟着我大姨来的。当时大姨在贵州铝厂三分厂一次著名的大火当中,和很多工友一起抢救国家物资“那时候哪儿懂啊,看到油漏了一地,心疼啊,大家就赶紧去用手往回捧,火烧过来…” 于是,大姨的手烧伤了,我妈也来到了贵阳,和大姨在一个厂里工作。这个贵州铝厂,就是多来一直保持的全国最大的铝厂,现在中国铝业的最大的一个分公司。据说贵阳市中心的“春雷广场”,当时的毛主席像基座上,就刻着当年抢救火灾立功的人们的名字,大姨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写下这么些东西,不是为了记住,因为我就不会忘记。所有的历史都会在我的心中,点点滴滴永不忘记。记得我六岁时候,一个和父母一样,都是支援三线建设来的上海家庭,男主人姓潘,有个姐姐叫潘骊,大我一两岁。从小和她玩到大,记得她的本子上写自己的名字,小孩写字嘛,总是形散的,所以我爸妈拿过来念“潘马丽”,让她郁闷了很久。那时候,她要上小学了,正好上海有一个知青子女返乡的政策,她可以回到上海读书。记得那时候我们就难过了很久。说将来我们还可见面。可是“我们长大了,不认识了怎么办呢?”于是我想了个主意,回家找了两块雨花石(我回南京外婆家带回来的礼物),那时候电视上热播一个节目“红红的雨花石”,讲解放前的故事,就有一个雨花石作为线索贯穿始终,上面刻着四个字“永是勇士”(还是永世勇士?我不记得了)。刻字是不可能了,我们找了个小方格本,让潘马丽姐姐写了两个字“纪念”,然后剪开贴在两块雨花石上,说将来见面不认识了,看这个就知道了。。

大人们知道了这件事,沉默,之后说了一个评语“念旧”,当时我不懂,我现在懂了。念旧的意思,就是不用担心我会忘记,我会永远记住。虽然我们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这已经过去了至少25年了,可是那块雨花石,应该还在我抽屉的深处吧。

我给“瀛洲”同学说,写blog吧,就当一个日记了。我从小就没有写过日记,这是我的遗憾;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还没有喜欢上摄影,或者说,我都没有想到用自己当时一个月的工资去买一部数码相机哪怕是胶片相机,让我不能记录我毕业的那一段岁月,是我的另外一个遗憾。

因此,我现在开始逼迫自己写blog;

因此,我现在开始爱好摄影;

因为正如歌中唱道:没什么永恒不朽,或许,我依旧还是念旧,但是等我年纪大到脑子已经不好用的时候,我的文字,我的照片,能让我回忆起我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个人,并且,能够分享给所有关心过我的人去看的时候,我一定不再会后悔了。

没什么会永恒不朽,或许我的孩子会将来看到这里,那请你给我留个言,就写在这个帖子的回复里面吧,不管你当时是在外地上大学,还是怎么的,我会天天moderate这里的comments;那,如果到我的孩子的孩子的那一辈,或许就不那么关心我的生活究竟是如何了,那再下一辈呢?

那时候,我可能就会在天上,和其他星星一样,眨着眼睛看着LCD,继续moderate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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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长大了会被羊吃掉;

羊,则是我们狮子的食物;

“那,岂不是很不公平?”

不,等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也会变成小草;

这,就是Cycle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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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文存照,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职场命运

September 25th, 2009 Nick Cheng 2 comments

总有一句话说,性格决定命运,我深以为然。这是一个细节决定成败的世界,人的性格直接决定了人遇事的处理方式,而不同的方式,直接也就带来了不同的后果,最终造就了不同的人生。

这些日子在想个问题,究竟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我”的我,是否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正确?很多我认为是特点的东西,其实也是我的弱点?

事情的来由,是这样的

。。。。。。。。。。。。

原因我就不说了。大概情况就是一个人在比赛场上完全不顾队友的努力,自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玩,而且坚决不听别人的战术讲解,讲了两次还发火。但是今天听医生朋友说,这个人是个有抑郁症倾向的人,已经劝她去医院看看了。因此,我删除了开始写的几百字的经过介绍,因为如果是因为心理原因造成的,那我没必要在这里详细说经过了。

<–  此处删节数百字 –>

 

我依然觉得不爽。对于我来说,我觉得能力是一方面,虽然你没有你盯防的女生跑的快,体力好,技术好,这都没关系,但是我就看重一点:态度。米卢的话我就觉得非常正确:态度决定一切。你可以跑不动,但是起码你要努力的跑起来,甚至说起码你要知道你盯防的队员在哪儿吧,就算追不到她你也要知道我本应看住她的吧?由于一个人把七人的运动当作个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的游戏,就让其他六个队友满场飞奔无功而返,或者千辛万苦的去填补一个漏掉的空档?极限飞盘的运动量其实非常大的,在一个比足球场小不了多少的场地上做几个折返跑,却因为一个人愿意按照自己的玩法溜溜达达导致我们无功而返,那别人玩游戏的乐趣在哪里?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是我对人的要求太严格了吗?是我太看重细节,规则,和态度了吗?放轻松一点,可以吗?

我的观点是:

规则,我认为是保障游戏能否运行下去的基本要素,无论是职场规则,还是游戏规则,人生规则,都是一样;谁都不比谁傻多少,不要觉得一项玩了几十年的比赛当中精炼出来的战术就没自己聪明,不要觉得前辈说的职场规则是小儿科,不要觉得商场上的东西是开玩笑。中国人太多的人拥有觉得自己聪明,因此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的根性了。为何IT业,我们能有很多聪明的人才,却做不出好的大型系统?为何我们做不出自己的可商用的操作系统,成功的大型应用系统?很简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聪明才智,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中,至于接口和规则?那是另外的事情了。为何人们都说德国,或者德语系的人的机械产品是一绝?例如Leica,那就是工艺品?有人会反驳:你看中国古代那些巧夺天工的手工艺品,建筑什么的呢? 我说,别提那些,你看看那时候是封建社会,你给皇帝做的东西,可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干活的,稍有不慎,一条小命就交代了,谁敢耍小聪明?

态度,是保障一个人能在游戏中立足的基本要素,这个游戏,说的包括职场,商场,比赛,运动,一切的社会化的活动,都如此。一个人可以跑的不快,跳的不高,做事情慢,程序质量不够,开发速度不行,没关系,只要他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我相信他的领导一定会给他机会,让他继续在其中努力和学习。我也相信只要有了正确的态度,没什么别人能做好,自己就一塌糊涂达不到标准的事情。

而细节,则会让人从其他人当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工作快10年,我深感注重细节的重要性。我接触过,面试过,招聘过,也带领过很多的新入行者,我也在点点滴滴的观察着,帮助着他们完善细节从而让自己的Performance精益求精,能比同龄人抢一步先机。这是一个快鱼吃慢鱼的社会,我看着一些新毕业的新入行者,对待工作上的东西马马虎虎,我就着急。人才济济,你要强过其他人,就势必要show出一个干脆利落思维缜密雷厉风行的你。

记得我带过的一个新人,部门助理,刚刚入行的时候,就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时常脑子犯迷糊,能把我鼻子气歪。曾有多次在给我做预算表格的时候,算算数都弄错,而且每次计算的结果都不一样。曾经能把我上千万的预算做成少了个零。

我问:你为什么做这种东西这么差呢?“我上学没学好应用题”“为什么没学好呢”“因为教应用题那几天我刚好请病假”

哦滴亲娘啊。好在教阿拉伯数字那几天没请假,要不然一辈子不识数了。。。

 

有一次在我逼问下,自己主动的说:“我保证不再错了”“好。我相信你,不过如果再错怎么办?”

“罚款!请大家吃饭。”“无所谓,你说的。那罚多少?”

她嘀咕了半天:“那就错误金额的百分之一请大家吃饭”

我说,“行,你说的。10万块就是1000了,你想清楚”

我说:行,写下来贴在墙上。

遇事,墙上出现了一张纸条:“一个月文档无错误,如果错误,用错误金额的1%请大家吃饭”

恩,不对,我下午仔细一点,鼻子都气歪了,检讨书都能写错了!!她写的不是1%,而是100%。

扯下来,给邓轶同学去复印留证据,然后把复印件贴上去。

等她回来,我让她自己读。读了三遍,终于发现了错误。

可是,她有一点好:能吃苦任劳任怨。记得那一年公司搬家,那种能装24寸CRT显示器的大纸箱,我记得是好几十个纸箱子,她一个女生,花了一上午,把所有纸箱里的IT部门资产都拆箱拿出来放到库房货架上摆的整整齐齐。

就这么磕磕碰碰的磨练了一年多,慢慢的,发现她工作已经有很大起色了..

后来,我以前那个技术人品和能力都让我敬佩的老板离职了,后来我也辞职了,终于没有老板天天骂她了。

再后来,我听其他人说,她一下子成熟了很多,别人评论是,我走了以后,以前她凡事做得好做的坏,虽然我骂的狠,但是在外面我一直罩着部门里的几个人,别的部门,或者我的老板,都不会直接找我们部门这几个同事的麻烦,我脾气比较直,比较大,凡是要吵架的都冲我来。等我一走,那个我新来的老板,既不懂这一块,又不管事,出了事情还都说:这事情我不知道,你们去问她/他。从此,知道没人罩着,加上两年的时间的地狱训练,于是,一个独当一面的她出现了。

前些日子,听说她去了另外一个在NASDAQ上市的大公司做了一个小主管,手下带了几个人,都比她要大几岁。那天请我吃饭,说起来这些,我很欣慰。

或许,她就是最好的例子。因为不注重流程和规则,被我在办公室里骂到哭了半个小时改,慢慢的被迫改掉了这个毛病;因为细节上的问题,没少挨批,可是好在态度端正,一直肯吃苦努力的面对工作,最终终于站稳了这个位置,现在可以说,她已经比大多数的同龄女生,都要做的更好。

我想,可能是我挑剔,我偏执,可能是我固执和武断,但是我坚信的:Only the paranoid survive.  可能这就是我作为运维人员出身的信条,我们偏执的注重规则,细节和态度,至少我认为,这是职场上走的比同样起点的同龄人稍微快一步的唯一解决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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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8th, 2009 Nick Cheng 2 comments

自诩读书人,便不了对文房四宝的偏好。

现代人,或许这种爱好就会异化成对好的鼠标键盘的追求了吧,毕竟,笔墨纸砚除了书法家,用的人已经少之又少。

对于我来说,曾经很爱写字,当然,指的是内容,而不是写字本身。曾经小学时候就被老师揪到走廊里面骂:“你怎么就不能把字写好一点呢??你看看你爸爸的字!” 其时,正逢第一个教师节,老师曾经拿写好了的感谢信,给我一张红纸,一瓶墨水和一支毛笔,请我爸誊写好,然后在大会上,当着全校师生,我和另外一个女生一起读“学生家长写给老师的感谢信”。我很委屈:因为我看过一张报纸说,有些人字写不好,是天生掌骨结构决定的,这个理论说出来,更遭到老师的痛斥:“要多找自己的原因!不要找客观原因!”我更加疑惑:“我党不是一直都是强调是唯物主义者么,为何每次写检查,凡事都强迫我找主观因素,忽略客观条件所限呢?”这个我就在不也敢说出口了,成为困扰我多年的疑惑,造就了无数的冤假错案。

现在,我每次看书的时候,虽然就是写写画画,可还是手里有一支笔,感觉踏实。

前些日子放弃了Parker,买了一只日本的Pilot,也不到一百块钱,感觉很复古。

再说写的内容吧,记得以前我是写信收信最多的人,基本上一封信不写三页,都不好意思放进信封。高中时候写过最长的一封信,是信笺纸的,117页,写了一个月多吧。呵呵。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写的内容,和我的blog差不多,就是每日有感而发写几句而已。

所以,虽然我不在写信,可是blog,让我找回的是以前写东西的感觉。

以前收到我信的朋友们,我现在还在写呢,就在这里,笔,就在旁边,只是,用的是键盘而已,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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